一、引言
增值税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正确的账务处理不仅关乎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也影响企业税务合规。财务人员熟练掌握增值税账务处理方法,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税务风险。
二、增值税基本概念与原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一)纳税人分类
-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税率与征收率
- 税率: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的应税行为有所不同。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主要有13%、9%、6%以及零税率。适用13%税率的主要包括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9%税率的货物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适用9%税率的包括销售或者进口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货物,以及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适用6%税率的主要是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以及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等。零税率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等。
-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部分应税行为适用征收率。目前,征收率主要有3%和5%。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等;除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部分应税行为,征收率为3%。在疫情期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一)购进业务的账务处理
- 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抵扣条件时,应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批原材料已验收入库。甲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000 贷:银行存款 113 000
- 取得不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抵扣条件,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即使取得了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时,应将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不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例2: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1月购入一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 500元。该批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款项尚未支付。乙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56 500 贷:应付账款 56 500
- 购进农产品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果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3: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一批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为80 000元,该批农产品已验收入库,款项已用现金支付。该企业将该批农产品全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丙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7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000(80 000×10%) 贷:库存现金 80 000
(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 一般销售业务 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不含税销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计算出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4: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月销售一批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50 000元。丁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2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000 贷:库存商品 150 000
- 视同销售业务 企业发生视同销售行为,如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等,应按照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认销项税额,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例5:戊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2月将自产的一批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0 000元,同类产品的不含税售价为40 000元。戊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45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200(40 000×13%)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 000 贷:库存商品 30 000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当企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时,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应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6:己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发现2023年12月购进的一批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霉烂变质,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50 000元,进项税额已于购进时抵扣。经计算,该批原材料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6 500元。己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6 500 贷:原材料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 500
经批准处理后:
借:管理费用 56 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6 500
(四)月末结转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 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为贷方余额 表示当月应缴纳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7: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4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为30 000元。庚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0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000
- 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为借方余额 且该借方余额为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留抵税额,此时无需进行账务处理,留抵税额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四、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一)购进业务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将增值税税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小规模纳税人购进业务的账务处理,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8:辛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5月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9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批原材料已验收入库。辛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30 900 贷:银行存款 30 900
(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不含税销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计算出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9:壬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6月销售一批产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1 500元(含税),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产品的成本为40 000元。壬企业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壬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不含税销售额 = 51 500÷(1 + 3%) = 50 000(元) 应纳税额 = 50 000×3% = 1 500(元)
借:银行存款 51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5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000 贷:库存商品 40 000
(三)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0:癸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7月缴纳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 500元。癸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500 贷:银行存款 1 500
五、特殊业务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一)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 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需要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
例11: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8月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应预缴增值税20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A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月末,将“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00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0 000
-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也需要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2:B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9月在异地出租不动产,按照规定应预缴增值税5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B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二)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缴纳技术维护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13:C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0月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价款4 800元,同时缴纳当年技术维护费300元,款项均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C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 4 800 贷:银行存款 4 800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4 800 贷:管理费用 4 800
缴纳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00 贷:管理费用 300
-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缴纳技术维护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14:D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11月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价款3 000元,同时缴纳当年技术维护费200元,款项均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D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 000 贷:管理费用 3 000
缴纳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0 贷:管理费用 200
六、增值税账务处理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发票认证与抵扣问题
- 问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认证或勾选确认,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 解决方法:财务人员应建立发票管理台账,及时跟踪发票认证或勾选确认的期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认证或勾选确认的发票,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逾期抵扣。
(二)视同销售行为判断不准确
- 问题:企业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判断不准确,导致少计销项税额或多计销项税额,影响增值税的正确核算。
- 解决方法:财务人员应加强对视同销售相关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视同销售行为的范围和标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判断和账务处理。同时,定期对企业的视同销售业务进行梳理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进项税额转出计算错误
- 问题: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准确或计算方法错误,导致转出的进项税额不准确。
- 解决方法:财务人员要深入学习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明确不同情况下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方法。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计算时,要认真核对相关数据,确保计算准确无误。同时,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
七、结论
增值税账务处理是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众多业务场景和复杂的政策规定。财务人员只有熟练掌握增值税账务处理方法,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才能做好增值税的核算与申报工作,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账务处理方法,以适应企业经营活动和税收政策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