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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确认与计量的关键要点揭秘

2025-06-13 07:48

存货确认与计量的关键要点揭秘

一、引言

存货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流动资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准确地确认和计量存货,不仅关乎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对企业的经营决策、绩效评估等方面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而言,清晰地理解并熟练掌握存货确认与计量的关键要点,是履行好工作职责的基础。

二、存货的确认

  1. 存货确认的基本条件
    • 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存货的本质是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是确认存货的首要条件。例如,企业采购一批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通过销售产品获取收入,从而使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判断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市场需求、产品销售渠道、客户信誉等。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处于供过于求的市场环境,且销售渠道不畅,那么这批原材料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可能性就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符合存货确认条件。
    •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的可靠计量是存货确认的另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取得存货的方式多样,包括外购、自制、委托加工等。不同取得方式下,存货成本的构成和计量方法也有所不同。以外购存货为例,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这些成本必须能够通过合理的方法准确地计量,企业才能将其确认为存货。比如,企业从供应商处采购一批商品,供应商提供了明确的发票,上面注明了商品的价款、税额等信息,同时企业支付了相应的运输费,并取得了运输发票,这些都使得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满足存货确认条件。
  2. 特殊情形下存货的确认
    • 代销商品 对于委托方而言,代销商品在交付给受托方时,虽然商品的实物已经转移,但委托方仍然保留了对商品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因此,委托方通常不应在交付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而是应将其作为存货核算。只有当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出去,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委托方才确认销售收入,并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成本。例如,A企业委托B企业代销一批服装,A企业在交付服装给B企业时,应将这批服装继续作为自己的存货核算。当B企业销售了部分服装,并向A企业提供代销清单时,A企业才确认这部分已销售服装的收入,并结转其成本。
    • 在途物资 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采购,在结算凭证已到、货款已付但货物尚未验收入库的情况下,该货物应作为在途物资核算,即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因为此时企业已经取得了该货物的所有权,虽然货物尚未实际到达企业仓库,但与该货物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其成本也能够可靠计量。例如,C企业向D企业采购一批钢材,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C企业已支付货款,D企业也已发货,但钢材尚在运输途中。此时,C企业应将这批钢材确认为在途物资,属于企业的存货范畴。

三、存货的计量

  1. 初始计量
    • 外购存货的初始计量 外购存货的成本由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构成。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存货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税额。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应根据所购存货的受益对象进行分摊。例如,E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支付的购买价款为100万元,进口关税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可抵扣),运输费5万元,装卸费1万元。则该批原材料的初始成本 = 100 + 10 + 5 + 1 = 116万元,增值税13万元不计入存货成本。
    • 自制存货的初始计量 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例如,F企业自制一批产品,领用原材料50万元,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工资30万元,制造费用经过分配确定为20万元。则该批自制产品的初始成本 = 50 + 30 + 20 = 100万元。
    • 委托加工存货的初始计量 委托加工存货的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成本、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例如,G企业委托H企业加工一批半成品,G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80万元,支付给H企业的加工费20万元,运输费3万元,消费税5万元(该半成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则该批委托加工存货的初始成本 = 80 + 20 + 3 + 5 = 108万元。
  2. 后续计量
    • 发出存货的计量方法
      • 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例如,I企业20XX年1月1日结存甲材料1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10元;1月5日购入甲材料2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11元;1月10日发出甲材料200千克。按照先进先出法,1月10日发出的200千克甲材料中,先发出1月1日结存的100千克,成本为100×10 = 1000元,再发出1月5日购入的100千克,成本为100×11 = 1100元,所以发出材料的总成本为1000 + 1100 = 2100元。期末结存甲材料100千克,成本为100×11 = 1100元。先进先出法的优点是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
      • 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存货单位成本 =(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 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 + 本次进货数量);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 = 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 = 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例如,J企业20XX年3月1日结存A商品100件,单位成本10元;3月5日购入A商品200件,单位成本11元;3月10日发出A商品150件。3月5日购入后存货单位成本 =(100×10 + 200×11)÷(100 + 200)= 10.67元。3月10日发出商品成本 = 150×10.67 = 1600.5元。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位成本,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存货单位成本 =(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 ∑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 + ∑本月各批进货数量);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 = 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 = 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例如,K企业20XX年4月1日结存乙材料200千克,单位成本10元;4月5日购入乙材料300千克,单位成本12元;4月15日购入乙材料400千克,单位成本13元;4月20日发出乙材料500千克。则乙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200×10 + 300×12 + 400×13)÷(200 + 300 + 400)= 12元。4月20日发出乙材料成本 = 500×12 = 6000元。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但是,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 存货的期末计量
      •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存货期末计量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即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例如,L企业持有一批库存商品,成本为100万元,该商品的市场售价为120万元,但销售该商品预计需要发生销售费用10万元,相关税费5万元。则该商品的可变现净值 = 120 - 10 - 5 = 105万元,因为成本100万元低于可变现净值105万元,所以该商品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该商品的市场售价变为90万元,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不变,则可变现净值 = 90 - 10 - 5 = 75万元,成本100万元高于可变现净值75万元,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 - 75 = 25万元。
      •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不同类型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有所不同。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例如,M企业有一批专门用于生产N产品的原材料,该原材料成本为50万元,用其生产的N产品估计售价为80万元,至完工还需发生成本30万元,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5万元。N产品的可变现净值 = 80 - 5 = 75万元,N产品成本 = 50 + 30 = 80万元,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此时该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 = 80 - 30 - 5 = 45万元,应按45万元计量该原材料,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 - 45 = 5万元。

四、存货确认与计量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1. 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存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准确的存货确认与计量直接关系到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如果存货确认错误,将不应确认为存货的项目计入存货,或者存货计量方法选择不当,导致存货成本计量不准确,都会使存货账面价值虚增或虚减。例如,企业将不符合存货确认条件的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仍然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会导致存货账面价值虚增,进而使企业总资产虚增,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资产状况的判断。
    • 资产结构的合理性 存货在企业流动资产中通常占有较大比重,其确认与计量的合理性会影响企业的资产结构。如果存货计量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有助于企业管理层了解企业的真实资产结构,合理安排资金。反之,如果存货计量不合理,可能导致企业资产结构失衡,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决策。比如,企业对存货采用不恰当的计量方法,高估了存货价值,使得存货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过高,可能会使企业误以为自身流动资产充足,而实际可能存在资金紧张的情况。
  2. 对利润表的影响
    • 营业成本的核算 存货的发出计量方法直接影响营业成本的核算。不同的发出存货计量方法,如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等,计算出来的发出存货成本不同,进而影响营业成本。在物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这种影响更为明显。例如,在物价持续上涨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较低,营业成本也较低,从而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而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相对较为平均,对利润的影响相对平稳。
    • 存货跌价准备对利润的影响 存货期末计量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如果存货发生减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减少当期利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取决于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准确判断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对于合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至关重要。如果企业未能准确判断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少计提或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都会对当期利润产生错误影响。比如,企业应该计提1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但只计提了5万元,会导致当期利润虚增5万元;反之,多计提5万元,会导致当期利润虚减5万元。

五、结论

存货的确认与计量是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诸多关键要点。从存货确认的基本条件到特殊情形下的确认,从初始计量的不同方式到后续计量中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计量方法,以及存货确认与计量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每一个方面都需要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认真对待。只有准确地进行存货的确认与计量,才能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财务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以更好地应对存货确认与计量工作中的各种情况。

——部分文章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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