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成本支出。合理的所得税筹划不仅能降低企业税负,还能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今天,就来给大家分享老会计私藏的4个所得税筹划合法小妙招。
妙招一:合理利用费用扣除标准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会产生各种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税法对这些费用的扣除有明确规定。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企业要准确把握这两个限额,合理安排业务招待活动,确保费用在限额内充分扣除。
例如,某企业当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为2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可扣除12万元(20×60%);按照销售收入的5‰计算,可扣除5万元(1000×5‰)。那么,该企业实际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万元。如果企业能提前规划,将业务招待费控制在8.33万元(5÷60%)以内,就能充分利用扣除标准,多扣除一部分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广告投放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这一规定。
妙招二:巧用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了鼓励某些产业或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密切关注这些政策,积极争取享受。比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再如,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调整业务布局,争取享受这些税收优惠。
妙招三: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等。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对企业的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
以固定资产折旧为例,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计提折旧,减少前期利润,从而推迟缴纳所得税。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可以使当期销售成本增加,利润减少,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不过,企业一旦选择了某种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得随意变更,所以要综合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税负情况,谨慎做出选择。
妙招四:合理安排收入确认时间
企业的收入确认时间会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合理安排收入确认时间。例如,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企业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企业预计当年利润较高,可以适当推迟部分收入的确认时间,将其转移到下一年度,从而降低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又如,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存在销售折扣、折让等情况,要准确按照税法规定处理。销售折扣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销售折让可以在发生当期冲减销售收入,企业应合理利用这些规定,减少应税收入。
总之,所得税筹划需要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方法。通过合理的筹划,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财务人员要不断学习和研究税收政策,为企业制定出最适合的所得税筹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