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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计算和申报要点全攻略

2025-06-24 08:35

一、引言

所得税作为企业和个人重要的税种之一,其计算与申报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税负以及税务合规性。对于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而言,深入理解并熟练掌握所得税计算和申报要点至关重要。本文将从基本概念、计算方法、申报流程以及常见问题等方面展开全面攻略。

二、所得税的基本概念

  1. 所得税定义 所得税是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从企业角度看,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从个人角度,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
  2. 征税对象
  • 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涵盖企业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其他所得包括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 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不同应税所得项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三、企业所得税计算要点

  1.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
  • 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例如,企业销售一批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这100万元就应计入收入总额。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如企业接受捐赠一台设备,应按照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例如,企业收到政府拨付的用于特定项目研发的专项资金,符合相关规定的,该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予以减除。
  •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属于免税收入。比如,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5万元,该5万元为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各项扣除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如制造业企业生产产品所耗费的原材料、人工成本等都属于成本范畴。
    • 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广告费、运输费等;管理费用涵盖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等;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如利息支出、手续费等。
    • 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例如,企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 其他支出: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例如,企业支付的合同违约金等属于其他支出,符合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假设企业2015年度亏损100万元,2016 - 2020年度分别盈利20万元、15万元、25万元、20万元、20万元,到2020年末,2015年度的亏损全部弥补完毕。
  1. 税率
  • 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 优惠税率
    • 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某小型微利企业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其中100万元部分应纳税额 = 100×25%×20% = 5万元,超过100万元部分应纳税额 = (200 - 100)×50%×20% = 10万元,全年应纳税额 = 5 + 10 = 15万元。
    • 1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如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等要求。

四、个人所得税计算要点

  1.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收入额计算
    • 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例如,小张取得工资收入10万元,劳务报酬收入5万元,稿酬收入3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万元。则其综合所得收入额 = 10 + 5×(1 - 20%)+ 3×(1 - 20%)×70% + 2×(1 - 20%)= 10 + 4 + 1.68 + 1.6 = 17.28万元。
  • 专项扣除 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假设小王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800元、基本医疗保险200元、失业保险50元,住房公积金1200元,则其每月专项扣除 = 800 + 200 + 50 + 1200 = 2250元,全年专项扣除 = 2250×12 = 27000元。
  • 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例如,小李有两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大学本科教育,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比如,小赵正在接受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同时,小赵今年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证书,当年可扣除3600元。
    •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假设小钱2020年发生医药费用支出10万元,医保报销7万元,个人负担3万元,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为15000元,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扣除15000元。
    •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例如,小孙夫妻购买首套住房,每月发生贷款利息1500元,每月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
    •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例如,小周在某直辖市工作且无自有住房,每月住房租金2000元,每月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
    •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比如,小吴有一个姐姐,共同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两人约定每人每月分摊1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例如,小郑每月缴纳企业年金500元,该500元可作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1.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 - 损失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适用此计算方法。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例如,某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取得经营收入50万元,发生成本30万元,费用5万元,损失2万元,则其应纳税所得额 = 50 - 30 - 5 - 2 = 13万元,按照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2. 其他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例如,小冯取得股息收入1万元,应纳税额 = 10000×20% = 2000元。
  •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例如,小何出租住房,每月租金收入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5000×(1 - 20%)= 4000元,应纳税额 = 4000×10% = 400元。
  •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例如,小沈转让一套房产,收入100万元,房产原值6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相关税费及支付中介费用等合理费用共5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 = 100 - 60 - 5 = 35万元,应纳税额 = 35×20% = 7万元。
  •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例如,小徐购买彩票中奖5万元,应纳税额 = 50000×20% = 10000元。

五、所得税申报流程

  1. 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 季度预缴申报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 填写申报表: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或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填写表头信息,包括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等;填写表内项目,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注意,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利润总额并无直接的勾稽关系,仅需按照财务报表数据如实填写。例如,某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营业成本800万元,利润总额100万元,在申报表中对应栏目如实填写。
    • 提交申报:完成申报表填写后,仔细核对数据准确性,无误后提交申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提交,若前往办税服务厅,将填写好的申报表提交给税务工作人员。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申报结果。
    • 缴纳税款:如果申报有应纳税额,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税款缴纳。可选择网上划缴税款(通过与税务机关、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直接从企业银行账户划扣税款),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现金、刷卡等方式缴纳税款。
  •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 准备资料:收集整理全年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同时,梳理企业在年度内发生的纳税调整事项,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的调整,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情况等。例如,企业2020年度发生业务招待费1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假设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00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 = 10×60% = 6万元,扣除限额2 = 2000×5‰ = 10万元,实际可扣除6万元,应纳税调增4万元。
    • 填写申报表: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或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及相关附表。主表与多个附表存在勾稽关系,需先填写附表,再根据附表数据自动生成主表相关数据。例如,先填写《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反映企业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等支出及纳税调整情况,再根据该表数据填写主表中的相关项目。填写过程中,要准确反映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纳税调整等信息。
    • 提交申报:完成申报表填写并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电子税务局提交后可实时获取申报结果,若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税务工作人员审核后告知申报结果。
    • 汇算清缴:根据申报结果,多退少补税款。如果企业预缴税款大于应纳税额,税务机关会退还多缴税款;如果预缴税款小于应纳税额,企业需补缴税款。补缴税款可通过网上划缴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缴纳等方式进行。
  1.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申报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人员信息采集: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采集员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新入职员工信息需及时采集,离职员工信息应及时进行离职处理。例如,某企业新招聘一名员工,在扣缴客户端录入其相关信息。
    • 收入及扣除项目填写:根据员工实际取得的收入情况,填写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项目金额。同时,录入员工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如员工小王本月工资1万元,专项扣除225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在系统中准确填写相关数据。
    • 申报表生成及报送:完成人员信息和收入扣除项目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核对申报表数据无误后,点击报送按钮,将申报数据发送至税务机关。系统会反馈申报结果。
    • 税款缴纳:若申报有应扣缴税款,通过扣缴客户端进行税款缴纳操作。可选择网上划缴税款(需签订三方协议)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缴纳。
  • 纳税人自行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自行申报: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取得境外所得;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 注册登录: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注册登录。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 申报项目选择:根据自身所得情况,选择相应的申报项目,如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经营所得申报等。例如,小李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且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 数据填写与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收入、扣除等相关信息。如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中,导入或填写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数据,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数据。核对数据准确无误后,提交申报。系统会显示应补或应退税款金额。
    • 退税或补税:如果申报结果显示应退税款,纳税人可在系统中申请退税,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退税款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若显示应补税款,纳税人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补税操作,可选择网上支付或线下办税服务厅缴纳等方式完成补税。

六、所得税计算和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1. 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
  • 收入确认问题 有些企业对收入确认的时间和金额把握不准确。例如,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但部分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就确认收入,导致提前纳税。解决方法是财务人员要深入学习收入准则和税法关于收入确认的规定,准确判断收入确认的时间节点。同时,建立健全企业收入核算制度,加强对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的管理,确保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 扣除项目问题 部分企业对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不清晰,存在多扣或少扣的情况。比如,业务招待费超标准扣除,企业将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列入扣除项目等。财务人员应加强对扣除项目政策的学习,准确掌握各项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建立扣除项目审核机制,对每一项扣除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扣除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对于拿不准的扣除项目,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咨询。
  • 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问题 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享受的情况。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发生变化,但企业未及时关注,仍按原政策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应安排专人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定期收集整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对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备案或申报享受。同时,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确保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准确性。
  1. 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
  • 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理解不准确,填写信息错误。比如,在填写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误将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也纳入扣除范围。纳税人应认真学习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仔细阅读政策解读和填报指南。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要如实、准确填写相关内容。若对政策有疑问,可通过税务机关官方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咨询。
  •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问题 部分纳税人不清楚哪些收入应纳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范围,导致申报错误。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需纳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要梳理自己全年的所得情况,确保所有应纳入综合所得的收入都准确申报。同时,要掌握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和申报流程,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培训资料、操作指引等进行学习。对于复杂的汇算清缴情况,可寻求专业税务代理机构或财务人员的帮助。

七、结论

所得税计算和申报是一项复杂且重要的工作,涉及众多的政策法规和计算方法。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所得税的计算要点,严格遵循申报流程,及时关注政策变化,妥善解决常见问题,才能确保所得税计算准确、申报合规,为企业和个人有效控制税务成本,避免税务风险。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

——部分文章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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