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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固定资产确认与计量,财务工作更轻松

2025-06-09 06:44

一、引言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对其准确的确认与计量,不仅关乎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更是财务人员日常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掌握固定资产确认与计量的精髓,能让财务工作事半功倍,有条不紊地推进。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这一定义出发,首先明确资产的持有目的,是服务于企业的常规经营活动,而非用于出售。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商品房,尽管具有房屋这一有形形态,但因其持有目的是销售获利,不属于固定资产;而企业自用的办公楼,用于日常办公经营管理,符合持有目的要求,若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可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经济利益流入的判断,需要财务人员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以企业购置一台新的生产设备为例,若该设备投入使用后,预计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产品产出,从而增加销售收入,且这种增加的可能性较大,就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的条件。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对直观,通常按照购置该设备实际支付的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其初始成本。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确认条件的判断并非总是一目了然。比如,企业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的设备性能大幅提升,但改造过程中涉及一些难以准确计量的技术服务费用。此时,财务人员需要综合考虑改造后设备预期带来的经济利益增加情况,以及对相关费用合理估计的可靠性,来判断是否将改造支出确认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

三、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假设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13 000 元,发生运输费 2 000 元,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 180 元。款项均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则该设备的入账成本 = 100 000 + 2 000 = 102 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10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180 贷:银行存款 115 180

若购入的是需要安装的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费用等,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例如,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价款 200 000 元,增值税 26 000 元,运输费 3 000 元(不含税),运输费增值税 270 元。安装过程中领用原材料 5 000 元,应付安装工人薪酬 2 000 元。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 购入设备时: 借:在建工程 20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 270 贷:银行存款 229 270
  2. 发生安装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7 000 贷:原材料 5 000 应付职工薪酬 2 000
  3. 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210 000 贷:在建工程 210 000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这些支出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分为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以自营建造为例,企业为建造一栋厂房,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 300 000 元,增值税 39 000 元,款项已支付。工程领用全部工程物资,同时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 20 000 元,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 600 元。应付工程人员薪酬 50 000 元。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账务处理如下:

  1. 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 000 贷:银行存款 339 000
  2. 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300 000 贷:工程物资 300 000
  3. 工程领用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20 000 贷:原材料 20 000
  4. 分配工程人员薪酬时: 借:在建工程 5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 000
  5.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370 000 贷:在建工程 370 000

在出包建造方式下,企业通过与建造承包商签订建造合同,由建造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建造。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根据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确认固定资产成本。例如,企业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办公楼建造合同,合同总价款 5 000 000 元。按合同约定,企业先支付 30%的预付款,即 1 500 000 元。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支付剩余款项 3 500 000 元。账务处理如下:

  1. 支付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 1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500 000
  2. 工程完工,支付剩余款项并确认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5 000 000 贷:预付账款 1 500 000 银行存款 3 500 000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例如,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入的一台设备,投资合同约定该设备价值为 8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104 000 元。假定该约定价值是公允的。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4 000 贷:实收资本 904 000

四、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折旧

  1. 折旧的定义与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例如,企业有一项已提足折旧但仍在使用的生产设备,该设备不再计提折旧;而企业取得的一块土地,若单独计价入账,也不计提折旧。

  1. 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假设企业有一台生产设备,原价 500 000 元,预计使用寿命 10 年,预计净残值率为 5%。则: 年折旧率 =(1 - 5%)÷ 10 = 9.5% 月折旧率 = 9.5%÷ 12 ≈ 0.79% 月折旧额 = 500 000×0.79% = 3 950(元)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如,企业有一辆运输卡车,原价 200 000 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 500 000 公里,预计净残值率为 4%。本月行驶里程为 3 000 公里。则: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200 000×(1 - 4%)÷ 500 000 = 0.384(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 = 3 000×0.384 = 1 152(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累计折旧)×月折旧率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假设企业有一台生产设备,原价 100 000 元,预计使用寿命 5 年,预计净残值 4 000 元。则各年折旧计算如下: 第一年折旧额 = 100 000×(2÷5) = 40 000(元) 第二年折旧额 =(100 000 - 40 000)×(2÷5) = 24 000(元) 第三年折旧额 =(100 000 - 40 000 - 24 000)×(2÷5) = 14 400(元) 第四、五年折旧额 = [(100 000 - 40 000 - 24 000 - 14 400) - 4 000]÷2 = 8 800(元)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仍以上述生产设备为例,各年折旧计算如下: 第一年折旧率 = 5÷(1 + 2 + 3 + 4 + 5)×100% = 33.33% 第一年折旧额 =(100 000 - 4 000)×33.33% = 31 997(元) 第二年折旧率 = 4÷(1 + 2 + 3 + 4 + 5)×100% = 26.67% 第二年折旧额 =(100 000 - 4 000)×26.67% = 25 603(元) 第三年折旧率 = 3÷(1 + 2 + 3 + 4 + 5)×100% = 20% 第三年折旧额 =(100 000 - 4 000)×20% = 19 200(元) 第四年折旧率 = 2÷(1 + 2 + 3 + 4 + 5)×100% = 13.33% 第四年折旧额 =(100 000 - 4 000)×13.33% = 12 807(元) 第五年折旧率 = 1÷(1 + 2 + 3 + 4 + 5)×100% = 6.67% 第五年折旧额 =(100 000 - 4 000)×6.67% = 6 403(元)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不同影响。年限平均法简单易懂,各期折旧额均衡,适用于各期使用程度较为均衡的固定资产;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能更好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适用于使用强度不均衡的固定资产,如运输车辆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法,前期计提折旧较多,后期较少,能使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抵减利润,减少前期税负,同时也能更快地收回固定资产投资,适用于技术更新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1. 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例如,企业对一台生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该设备原价 800 000 元,已提折旧 300 000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改造过程中发生支出 200 000 元,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账务处理如下: (1)将设备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500 000 累计折旧 300 000 贷:固定资产 800 000 (2)发生改造支出: 借:在建工程 20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200 000 (3)改造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700 000 贷:在建工程 700 000

  1. 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例如,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办公设备发生修理费用 5 000 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若企业销售部门的运输车辆发生修理费用 3 000 元,同样以银行存款支付。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等。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一)固定资产出售

企业出售一台不需用的生产设备,该设备原价 600 000 元,已提折旧 200 000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出售价格为 45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58 500 元,款项已收到。账务处理如下:

  1.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 000 累计折旧 200 000 贷:固定资产 600 000
  2. 收到出售价款: 借:银行存款 508 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8 500
  3. 结转处置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 000 贷:资产处置损益 50 000

(二)固定资产报废

企业一台生产设备因使用期满且丧失使用功能,决定报废。该设备原价 500 000 元,已提折旧 480 000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10 000 元。报废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 2 000 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残料变价收入 5 000 元,已存入银行。账务处理如下:

  1.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 000 累计折旧 48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 000 贷:固定资产 500 000
  2. 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2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3. 收到残料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 000
  4. 结转处置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7 000

六、结语

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贯穿于企业财务活动的始终,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财务人员只有深入理解并熟练掌握固定资产确认的标准、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的方法,以及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账务处理,才能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与完整,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支持。同时,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和会计准则的不断更新,财务人员还需持续学习,关注固定资产确认与计量领域的新动态、新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使财务工作更加轻松、高效地开展。

——部分文章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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