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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必学:增值税的计算与缴纳深度解析

2025-07-08 06:56

一、引言

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运行和企业财务处理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财务专业的研究生而言,深入理解增值税的计算与缴纳不仅有助于提升专业素养,也为未来从事财务相关工作或学术研究奠定坚实基础。

二、增值税的基本概念

  1. 增值税的定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2. 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增值税只对货物或劳务销售额中没有征过税的那部分增值额征税,对销售额中属于转移过来的、以前环节已征过税的那部分销售额则不再征税,从而有效地排除了重复征税因素。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增值税在货物或劳务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征收,并且每个环节都按照增值额计算征税,同时允许纳税人在本环节计税时扣除上一环节已纳的增值税税款,最终消费者承担了全部税款。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无论是工业、商业还是劳务服务活动,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纳税,而且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连续征收,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性。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与税率

  1.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2. 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1)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的应税行为分为多档。例如,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销售或者进口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等货物,税率为9%;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税率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或5%。自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四、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1.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例如,某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一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适用税率为13%,则该企业的销项税额 = 100×13% = 13万元。 在确定销售额时,需要注意以下特殊情况: ① 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② 以旧换新销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③ 还本销售:还本销售的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④ 以物易物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2)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①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②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③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如果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买价×扣除率。 ④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 (票价 + 燃油附加费)÷(1 + 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1 + 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 票面金额÷(1 + 3%)×3%。 ⑤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如,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购进农产品一批,买价为20万元,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为1万元,燃油附加费为0.1万元。则该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6.5 + 20×10% + (1 + 0.1)÷(1 + 9%)×9% = 6.5 + 2 + 0.09 = 8.59万元。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①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③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④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若取得的是含税销售额,需要进行换算,换算公式为: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 + 征收率)。 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含税销售额为30.9万元,适用征收率为3%,则该企业应纳税额 = 30.9÷(1 + 3%)×3% = 0.9万元。

五、增值税的缴纳

  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或者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 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 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六、增值税计算与缴纳的案例分析

  1. 一般纳税人案例 某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一批电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 (3)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为1万元。 (4)将自产的一批电器用于职工福利,该批电器的生产成本为20万元,同类货物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万元。 (5)上月购进的一批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霉烂变质,该批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10万元,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计算该企业2022年10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销项税额计算 ① 销售电器的销项税额 = 500×13% = 65万元 ② 将自产电器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销项税额 = 30×13% = 3.9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 = 65 + 3.9 = 68.9万元 (2)进项税额计算 ① 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 = 39万元 ②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 = 1÷(1 + 9%)×9%≈0.08万元 进项税额合计 = 39 + 0.08 = 39.08万元 (3)进项税额转出 因管理不善导致原材料霉烂变质,进项税额需要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 = 10×13% = 1.3万元 (4)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转出)= 68.9 - (39.08 - 1.3)= 68.9 - 37.78 = 31.12万元
  2. 小规模纳税人案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22年11月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20.6万元。另外,该企业出租一处不动产,取得含税租金收入5.1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22年1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销售货物应纳税额计算 销售货物的销售额 = 20.6÷(1 + 3%)= 20万元 销售货物应纳税额 = 20×3% = 0.6万元 (2)出租不动产应纳税额计算 出租不动产的销售额 = 5.15÷(1 + 5%)≈4.9万元 出租不动产应纳税额 = 4.9×5% = 0.245万元 (3)应纳税额合计 应纳税额 = 0.6 + 0.245 = 0.845万元

七、结论

增值税的计算与缴纳是财务领域的重要内容,对于研究生来说,深入学习并掌握这部分知识至关重要。通过对增值税基本概念、纳税人与税率、计算方法、缴纳规定以及案例分析的学习,希望能帮助广大研究生在未来的学习、研究和工作中更好地运用增值税相关知识,准确处理增值税相关业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同时,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我们也需要持续关注和学习,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税收环境。

——部分文章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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