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一)进项税额相关账务处理
-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企业购进上述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规扣税凭证,且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时,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X年X月1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税额13,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当月已认证。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
- 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 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9年4月1日起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可一次性全额抵扣。 企业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应计入不动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X年X月10日购入一处办公用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00元,增值税税额450,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借:固定资产——办公用房 5,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50,000 贷:银行存款 5,450,000
- 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例3】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X年X月因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库存商品被盗。该批商品成本为50,000元,购入时已抵扣进项税额6,50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6,500 贷:库存商品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500
(二)销项税额相关账务处理
- 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企业销售上述项目,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4】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X年X月销售一批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 22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
- 视同销售行为 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5】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X年X月将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产品成本为80,000元,市场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三)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例6】己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X年X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各专栏发生额如下:进项税额34,000元,销项税额51,000元。假设无其他事项。 当月应交增值税 = 51,000 - 34,000 = 17,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7,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7,000
【例7】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X年X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各专栏发生额如下:进项税额50,000元,销项税额40,000元。假设无其他事项。 当月多交增值税 = 40,000 - 50,000 = -10,000(元),实际多交增值税10,000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
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按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1 + 征收率)×征收率。
【例8】辛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XX年X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普通发票,含税销售额为30,900元,征收率为3%。 不含税销售额 = 30,900÷(1 + 3%) = 30,000(元) 应纳税额 = 30,000×3% = 900(元) 借:银行存款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四、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 一般纳税人
- 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企业缴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缴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企业缴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9】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X年X月15日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10,000元;次月10日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8,000元。 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10】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20XX年X月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50,000元。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000
综上所述,增值税账务处理涵盖了从采购、销售到税款缴纳等多个环节,财务人员需要准确把握各个环节的规定和处理方法,确保增值税核算的准确无误,为企业的财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同时,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财务人员应持续关注政策变化,及时更新知识,以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中的各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