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在我国,增值税是主体税种之一,对国家财政收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企业财务人员而言,准确计算和申报增值税是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增值税计算要点
(一)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
(1)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 代为收取并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 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例如,某企业销售一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包装费1万元(含税)。则该企业此笔业务的销售额为:100 + 1÷(1 + 适用税率)万元。
在确定销售额时,还需注意以下特殊情况:
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例如,企业销售货物,原价100万元,给予10%的折扣,若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按90万元计算销项税额;若另开发票,销售额仍按100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以旧换新: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例如,某家电企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新冰箱售价3000元/台(不含税),回收旧冰箱作价500元/台,消费者实际支付2500元/台。则该企业销售一台冰箱的销售额为3000元。若为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假设新首饰售价5000元(不含税),旧首饰作价3000元,消费者补差2000元,则销售额为2000元。
还本销售: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筹集资金,是以货物换取资金的使用价值,到期还本不付息的方法。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例如,企业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一批货物,售价100万元,约定3年后还本。则销售额为100万元,不能扣除3年后的还本支出。
(2)税率 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的应税行为有所不同。目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主要有13%、9%、6%和0%等。
- 13%税率:适用于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9%税率的货物外)、销售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例如,销售钢材、提供加工劳务、出租机器设备等业务,一般适用13%的税率。
- 9%税率:适用于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同时,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也适用9%的税率。例如,销售粮食、提供运输服务、出租不动产等业务,适用9%的税率。
- 6%税率:适用于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生活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例如,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转让商标使用权等业务,适用6%的税率。
- 0%税率: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出口货物,符合规定条件的,适用0%税率。
-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例如,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3万元,则该13万元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企业进口货物,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后,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买价×扣除率。例如,企业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农产品,支付买价100万元,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则可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9% = 9万元。如果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例如,企业接受境外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支付服务费并代扣代缴增值税后,取得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凭证上注明的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例如,企业购买一批货物用于职工食堂,属于集体福利,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则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例如,企业因仓库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原材料被盗,该批原材料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例如,企业生产车间因火灾导致一批在产品烧毁,该在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例如,企业的一栋办公楼因违反规划被依法拆除,该办公楼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例如,企业新建一栋厂房,因质量问题部分工程被拆除,该部分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例如,企业支付的贷款利息,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招待客户发生的餐饮费用,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二)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
适用范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特定应税行为包括:建筑服务中的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销售不动产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等。
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主要有3%和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除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外,其他一般适用3%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应税行为,根据具体业务,征收率也分为3%和5%。例如,建筑服务清包工业务,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
三、增值税申报要点
(一)申报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二)申报资料
-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需要填报的主要申报资料包括: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该表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总体情况。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详细填报纳税人本期各类应税行为的销售额、销项税额等情况。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用于填报纳税人本期取得的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包括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如果纳税人发生适用差额征税的应税行为,需要填报此表,反映扣除项目的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等情况。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用于填报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等情况。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减免税业务时,需要填报此表,反映减免税项目、减免性质代码、减免税额等情况。
-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填报的主要申报资料包括: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反映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销售额等情况。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差额征税的应税行为,需要填报此表,反映扣除项目的本期发生额、本期扣除额等情况。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与一般纳税人一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减免税业务时,也需填报此表,反映减免税相关情况。
(三)申报流程
- 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 抄报税:纳税人在征期内登录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进行抄税,将上月开具发票的信息读入金税盘或税控盘。
- 申报: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填写并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附列资料。系统将自动校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如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纳税人进行修改。
- 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税款缴纳。若纳税人签订了三方协议,系统可自动扣缴税款;若未签订三方协议,纳税人可选择银行端查询缴税等方式缴纳税款。
-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
- 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填写并提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相关附列资料(如有)。
- 税款缴纳:与一般纳税人类似,申报成功后,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相应方式缴纳税款。
(四)申报注意事项
- 数据准确性 财务人员在填写申报资料时,务必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数据应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相符,不得虚报、漏报。例如,在填写销售额时,要准确区分含税销售额和不含税销售额,按照规定进行换算;在填写进项税额时,要确保符合抵扣条件,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及时作转出处理。
- 发票管理 增值税发票是计算和申报增值税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加强发票管理,确保发票的开具、取得、认证等环节符合规定。及时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要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损毁。
- 政策变动关注 增值税政策会根据国家经济形势和税收征管需要进行调整。财务人员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动,及时了解新政策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确保企业的增值税计算和申报符合最新政策要求。例如,当税率发生调整时,要及时调整业务的计税方法;当出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时,要准确判断企业是否适用,并按规定进行申报。
四、案例分析
(一)一般计税方法案例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为增值税税率13%的制造业企业,20XX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 销售一批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200万元,销项税额为26万元。同时,因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包装费1.13万元(含税)。
-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进项税额13万元。
- 购进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进项税额6.5万元。
- 本月将一批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该批货物市场售价(不含税)为10万元。
计算该企业10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 销售货物的销项税额为26万元。 收取包装费的销项税额 = 1.13÷(1 + 13%)×13% = 0.13万元。 用于职工福利的自产货物视同销售,销项税额 = 10×13% = 1.3万元。 本月销项税额合计 = 26 + 0.13 + 1.3 = 27.43万元。
进项税额计算 购进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进项税额合计 = 13 + 6.5 = 19.5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27.43 - 19.5 = 7.93万元。
(二)简易计税方法案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20XX年11月提供建筑服务(清包工),取得含税销售额30.9万元。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计算该企业11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不含税销售额 = 30.9÷(1 + 3%) = 30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 = 30×3% = 0.9万元。
五、总结
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是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掌握增值税计算要点,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下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及征收率的确定,以及严格遵循增值税申报要点,如申报期限、申报资料的准备、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对于企业准确纳税、避免税务风险至关重要。财务人员应不断学习和关注增值税政策的变化,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确保企业增值税业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