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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增值税账务处理要点

2025-09-29 05:54

一、增值税账务处理基础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在账务处理方面,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二、进项税额相关账务处理

(一)一般购进业务

企业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如,某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且发票已认证。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银行存款 113

(二)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应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假设某企业2023年5月购入一处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万元,增值税额450万元,款项已支付。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50 贷:银行存款 5450

(三)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其事后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例如,某企业将外购的一批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该批货物成本为50万元,进项税额6.5万元已认证抵扣。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56.5 贷:原材料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5

  1. 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假设某企业因管理不善,一批库存商品被盗,该批商品成本80万元,进项税额10.4万元已认证抵扣。经查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5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90.4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4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50 营业外支出 40.4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90.4

三、销项税额相关账务处理

(一)一般销售业务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如,某企业销售一批产品,售价2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款项尚未收到。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

(二)视同销售

  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应将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

例如,A企业委托B企业代销一批商品,成本80万元,协议售价1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A企业支付B企业代销手续费5万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0.3万元。

A企业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80 贷:库存商品 80

A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发出商品 80

借:销售费用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3 贷:应收账款 5.3

  1. 销售代销货物

B企业销售代销商品时,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B企业收到A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认进项税额。

B企业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

B企业销售代销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113 贷:应付账款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B企业收到A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应付账款 13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

B企业支付A企业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113 贷:银行存款 107.7 其他业务收入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3

  1.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例如,某企业有两个不在同一县的分支机构,总机构将一批货物移送至分支机构用于销售,该批货物成本60万元,市场售价8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总机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取决于销售实现情况)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4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贷:库存商品 60

  1.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例如,某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产品用于职工食堂,该批产品成本30万元,市场售价4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45.2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 贷:库存商品 30

  1.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例如,某企业将购进的一批货物作为投资,投入到另一家企业,该批货物成本50万元,市场售价6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67.8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 贷:库存商品 50

  1.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例如,某企业将自产的一批产品分配给股东,该批产品成本40万元,市场售价5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股利 5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贷:库存商品 40

  1.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例如,某企业将购进的一批货物无偿赠送给某慈善机构,该批货物成本20万元,市场售价25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23.25 贷:库存商品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5

四、月末及缴纳增值税账务处理

(一)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例如,某企业2023年6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为20万元,表示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若该企业6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5万元,且该借方余额为多交的增值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5

(二)缴纳增值税

  1. 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

企业缴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如,某企业2023年7月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15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5 贷:银行存款 15

  1. 缴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

企业缴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如,某企业2023年8月缴纳6月未交的增值税2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1. 预缴增值税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如,某建筑企业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1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月末,该企业将“预交增值税”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五、增值税账务处理的特殊情况

(一)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1. 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如,某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价款48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 贷:管理费用 480

  1. 支付技术维护费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如,某企业支付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33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330 贷:银行存款 33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330 贷:管理费用 330

(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当月实现销售收入8万元(不含税),增值税征收率3%。账务处理如下: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8.24 贷:主营业务收入 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24

由于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24 贷:营业外收入 0.24

综上所述,增值税账务处理贯穿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多个环节,财务人员需要准确把握各项业务对应的处理要点,严格按照增值税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企业税务合规,财务信息准确。同时,随着增值税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财务人员也应持续学习,及时更新知识,以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情况。

——部分文章内容由AI生成,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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