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中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不仅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还在促进就业、激发创新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准确计算和合规缴纳增值税,是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企业的成本控制、利润实现以及可持续发展。
二、中小微企业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定义与原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例如,一家生产服装的中小微企业,采购布料花费100元(不含税),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的价格将服装销售出去,在这个过程中,增值额为200 - 100 = 100元,增值税就是以这100元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来计算应纳税额。
(二)中小微企业增值税的特点
- 税率适用灵活 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类型,可能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的中小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通常适用13%的税率;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9%的税率;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以及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通常为3%,在特定时期还可能享受优惠征收率。
- 税收优惠政策多 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还有一些针对特定行业或业务的优惠政策,如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等,中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享受这些政策,降低税负。
三、中小微企业增值税计算要点
(一)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
- 计税依据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这里的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例如,一家一般纳税人的中小微企业销售一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适用税率为13%,则销项税额 = 100×13% = 13万元。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等。 假设该企业当期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则当期应纳税额 = 13 - 8 = 5万元。
-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定 (1)折扣销售 如果中小微企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例如,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原价10万元(不含税),给予10%的折扣,若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则销售额按9万元(10×(1 - 10%))计算,销项税额 = 9×13% = 1.17万元;若折扣额另开发票,则销项税额 = 10×13% = 1.3万元。 (2)以旧换新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对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例如,一家中小微企业销售家电,新家电不含税售价为5000元,回收旧家电作价500元,若不是金银首饰业务,则销售额为5000元,销项税额 = 5000×13% = 650元;若是金银首饰业务,假设实际收取不含税价款4500元,则销项税额 = 4500×13% = 585元。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当月销售额为30万元(不含税),适用征收率为3%,则应纳税额 = 30×3% = 0.9万元。在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若该企业在政策适用期间,应纳税额 = 30×1% = 0.3万元。
四、中小微企业增值税缴纳要点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例如,一家中小微企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一批货物,在3月10日收到销售款10万元,则3月10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若采取赊销方式,书面合同约定4月15日收款5万元,实际4月20日才收到款项,则4月15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例如,企业提供一项服务,3月20日完成服务并收到款项5万元,3月20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若3月15日先开具发票,即使还未收到款项,3月15日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例如,某中小微企业被核定以1个月为纳税期,4月份期满后,应在5月15日前申报缴纳4月份的增值税。若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4 - 6月为一个季度,应在7月15日前申报缴纳4 - 6月的增值税。
(三)纳税地点
- 固定业户 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如,一家中小微企业总部在A市,在B市设有分支机构,若未经批准汇总纳税,总部应向A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分支机构应向B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非固定业户 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 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中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及应用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
前面提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中小微企业应合理规划销售业务,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比如,对于预计季度销售额接近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当调整销售时间,将部分销售业务推迟到下一季度,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特定行业优惠政策
- 农业相关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于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中小微企业,如果其符合农业生产者的定义,销售自产农产品部分可免征增值税。例如,一家种植水果并进行简单加工的中小微企业,销售自己种植的水果可免征增值税。但如果该企业从其他农户处收购水果再销售,则不能享受免征政策。
- 科技企业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在增值税方面也有优惠政策。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中小微科技企业应积极了解和申请这些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增加企业利润。
六、中小微企业增值税计算与缴纳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 问题表现 一些中小微企业在进项税额抵扣方面存在误区,比如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例如,企业购买的用于职工食堂的食材,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却错误地将其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
- 解决方法 企业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增值税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对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及时进行转出处理。在上述例子中,发现错误抵扣后,应将该食材对应的进项税额从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中转出,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发票管理问题
- 问题表现 发票开具不规范,如发票内容填写不完整、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等;取得虚开发票,一些中小微企业为了降低税负,通过非法途径取得虚开发票,企图多抵扣进项税额或虚增成本。
- 解决方法 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发票知识培训。在发票开具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发票内容,正确选择税率。对于取得的发票,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验证,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旦发现虚开发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税务机关报告,避免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税务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问题
- 问题表现 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透彻,导致应享受而未享受优惠政策,或者不符合条件却错误享受优惠政策。比如,一些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由于不了解即征即退政策,没有及时申请,多缴纳了增值税;而一些企业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的条件,却错误地进行了免税申报。
- 解决方法 企业应安排专人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优惠政策及适用条件。在享受优惠政策前,认真对照政策规定进行自查,确保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申报。若对政策理解存在疑问,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避免因错误适用政策带来税务风险。
七、结论
中小微企业准确计算和合规缴纳增值税至关重要。通过把握增值税计算与缴纳要点,合理应用优惠政策,解决常见问题,中小微企业能够有效降低税务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发展。同时,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中小微企业应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未来,国家有望出台更多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政策,企业应积极适应政策变化,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