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增值税常见问题解答来了
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基础。一般来说,销售额是增值税计税的重要依据。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例如,某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 113 万元。假设增值税税率为 13%,那么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 + 税率)=113÷(1 + 13%) = 100 万元。这里的 100 万元就是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计税依据也会有所不同。比如,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没有销售额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是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是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 + 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二、增值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增值税税率分为多个档次以适应不同的业务类型。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主要有 13%、9%、6%以及零税率等。
13%税率适用于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例如,销售钢材、机械设备等货物,就适用 13%的税率。
9%税率适用于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同时,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以及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也适用 9%的税率。比如,运输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适用 9%的税率。
6%税率适用于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以及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例如,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就适用 6%的税率。
零税率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比如,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可以适用零税率。
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准确计算和缴纳税款至关重要。
-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例如,企业销售货物,对方直接支付了货款,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收到货款的当天;如果企业先开具了发票,即使没有收到货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的当天。
-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 180 天的当天。
-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
- 发票的作用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某企业当期销项税额为 10 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 6 万元,那么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 10 - 6 = 4 万元。
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它主要是用于企业的成本核算、记账等财务处理,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种证明文件。
- 发票的开具要求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更为严格。销售方必须准确填写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同时要准确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及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并且,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对于购买方信息的填写要求相对宽松一些。一般只需填写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可。
- 发票的联次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三联,分别为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有两联,即发票联和记账联。发票联给购买方作为记账凭证,记账联由销售方留存作为记账凭证。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纳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按季申报纳税。
首先,小规模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申报时,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对于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百分之三,特殊情况下可能有百分之五等。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为 30 万元,征收率为 3%,则应纳税额 = 30÷(1 + 3%)×3%≈0.87 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如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应准确填写申报表中的免税销售额等相关栏次,以享受免税政策。
在申报过程中,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进行申报,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申报。申报成功后,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税款。
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哪些规定?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例如,企业购买一批货物,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企业进口货物时,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凭借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行抵扣。
-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买价×扣除率。目前,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他情况一般按照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例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七、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例如,A 企业委托 B 企业代销一批商品,A 企业将货物交付给 B 企业时,就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 销售代销货物。B 企业销售 A 企业委托其代销的商品,这就是销售代销货物的视同销售行为。
-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比如,总公司将货物从甲地移送至乙地分公司用于销售,如果甲乙两地不在同一县(市),则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例如,企业将自产的钢材用于本企业的厂房建设(厂房建设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这就是视同销售行为。
-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企业将自产的月饼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属于此类视同销售行为。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比如,A 企业以自产的设备对 B 企业进行投资,就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分配给股东,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企业向贫困地区捐赠一批购进的物资,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八、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是指纳税人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一般情况下,留抵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符合规定的企业,可能会有留抵退税政策。例如,自 2019 年起,符合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纳税信用等级为 A 级或者 B 级;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等。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将留抵税额退还给纳税人。
九、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
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抵扣联”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记账联 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发票联复印件,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后,作为记账凭证。
十、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有哪些?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为众多小规模纳税人减轻了税收负担。
-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